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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谢宾    发布日期:2020-01-15    查看:1266  次

关于做好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双高校”、一流校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以获取高水平成果为目标,开展系列实证性研究立项,现组织2020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院系(部)统筹项目

1.教学改革一般项目

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由二级院系(部)负责项目的评审、管理与建设、验收。

项目类别

项目经费

(元/项)

二级院系(部)

名额(项)

备注

教学改革一般项目

5000

机电工程学院

4

限汽修、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

电子工程学院

3

限电气自动化、建筑智能化、工业机器人

管理科学系

4

全部专业

财经系

2

限金融管理、政府采购

媒体传播系

1

限包装策划与设计、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

计算工程系

3

限动漫、物联网

艺术设计系

3

全部专业

体育系

3

全部专业

外语系

4

全部专业

物流工程系

2

限港航、城轨、安全技术

学前教育系

1

全部专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全部教师

公共教学部

2

全部教师

建筑学院

1

全部专业

卫生健康学院

8

全部高职专业

共计

43

2.一流校建设专业建设项目

一流校建设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印刷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物流管理)严格按照一流校建设任务书开展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项目的评审、管理与建设工作。建设期满,学校统一组织验收。

二、学校统筹项目类别及名额

2    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额表

项目名称

拟立项名额

(项/门)

拟资助经费

(万元/项)

建设期限

(年)

备注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

5

2


教改项目

重大项目:2

5

2

面向全校各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必须有立项基础。

重点项目:20

1

1-2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5

2

2

新形态教材

5

3

1-2

面向全校专业

慕课(SPOC)

10

5

2

面向非一流校专业,经费由“学分制改革管理”列支

专业综合实践课程/创新创业校本课程

10

1

1

经费由“学分制改革管理”中列支

专业群教学资源库

2

8

2

专业群教学资源库

 

三、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1.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由各二级院系(部)统筹安排,由所在二级院系(部)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严格按照教学改革申报指南要求和范围对项目进行审核,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各院系立项数可以少于分配名额数。需一并上报院系评审结果。

2.一流校建设项目要求

(1)申报限制:一流校建设专业三级项目负责人每人可承担两项不同类别的质量工程项目(在研项目除外),其他人员每人只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限。

(2)立项名额:各申报部门严格按照一流校建设任务书及建设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各项目申报名额不限。申报项目需要经过各二级院系组织的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得分在75分(百分制)以下的不得立项。上报拟立项结果的同时,上报评审结果。

(3)经费保障:项目经费由各一流校建设专业列支,项目经费各院系自定,但不得高于质量工程各类项目经费。经费由各二级院系统筹,上报研究中心与财务处,教务处不负责经费划拨与使用,经费的使用与解释归属各二级院系、研究中心。

(4)项目管理:一流校建设的项目申报、管理与建设由各二级院系负责,验收由教务处负责。

3.非一流校建设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申报,由所在院系部(处室)初审后,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标准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各类别项目立项数可以少于拟立项名额数。

4.为了保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东职〔2017〕104),在研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类别的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质量工程项目,且同时只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1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至多可以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成员参加申报。所有项目(含一流校建设任务)项目组本校成员不得少于2/3。

5.所有建设项目需要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开展,突出国家“双高”建设任务,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与教法改革、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为重点,要求项目理念先进,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研究方案具体、可行,预期效果明显,实践性强,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6.课题负责人的工作岗位与拟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吻合度,并能够在本次课题研究中承担实际组织者和主要研究者的责任。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需为我校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

7.已获得立项的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均不予受理。如发现有改头换面重复申报现象,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且该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其他未尽要求,详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东职〔2017〕104),各项目经费请严格按照表2中项目拟资助经费填写,不得超过规定的经费标准。

(二)各项目申报指南

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学校将按照申报指南组织形式审查,以及后续的验收工作。申报材料不全,填写方式错误的,一律不予通过。

(三)建设周期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改重大项目、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慕课(SPOC)课程、专业群教学资源库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年(自立项文件下达日起),校级教改重点项目、精品教材的建设周期为1-2年(自立项文件下达日起),专业综合实践课程/创新创业校本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2020年11月验收)。

(四)特别说明

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及重大招标项目的申报表正文及相关附件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个人信息。所有教学改革项目中预期研究成果中必须有量化的论文、报告、总结等成果。如不符合要求者,不做退回修改工作,一律不予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不含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各项目负责人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信息门户”,选择“质量工程”服务,进入网站申报。申报网站开通另行通知。

所有材料,请以PDF格式上传

(二)评审程序

(1)教学改革一般项目不组织网上申报,由各二级院系完成评审工作。

(2)通过二级院系评审拟立项的一流校建设项目直接在线填报,填报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2020年2月16日。未在线申报或在线申报填报错误的不予通过。

(3)面向非一流校建设专业的项目申报通过“填报-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学校终审”的程序确立拟立项项目。

  • 各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19日。过时将无法填报。

  • 各二级院系(部)、处(室)审核时间:各二级院系(部)、处(室)部门负责人(请在开启之前上报院系评审负责人)登录平台审核各部门项目,确定拟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同时上报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

  • 教务处形式审核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 校外专家评审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至3月9日。

  • 立项建设与经费下达: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立项。2020年学期初下达经费。


联系人:谢宾        联系电话:23306023

附件:1.2020年度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申报指南

2.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

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东职〔2017〕104)

4.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