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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创业类慕课申报
发布者:超星教师  发布日期:2017-07-05 查看:59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17年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推动高校开好创业类课程,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工作,我中心决定联合爱课程网开展2017年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中心与爱课程网联合设立创业类慕课建设课题,面向全国高校,通过课题形式建设50门创业类慕课。2016年已经立项支持了18个课题,今年计划继续立项支持20个课题。每个课题提供5万元课题经费。
二、选题指南
课题选题即课程主题,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由申报单位自主确定。选题要结合行业、地方和学校情况,突出创业工作特色。
选题参考:
(1)通识类创业课程,侧重创业活动某一重要方面,如创业市场、创业团队、创业财务、创业融资、商业模式等;
(2)专业类创业课程,充分结合专业行业实际,如新媒体创业、电商创业、教育行业创业等;
(3)其他有特色的重要选题。
三、工作要求
1. 课题实行负责人制度,课题负责人需为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创业指导领域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具备丰富教学经验。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单位人员参与,鼓励吸收企业创业人士参与。
2. 课题工作任务包括确定课程主题、编制课程大纲、设计课程教学、考评体系和翻转课堂指引等,将全部课程内容制作成慕课在线使用。工作周期为6个月。申报单位要为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配套经费支持。
3. 课程将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及我中心相关网站面向全国公开开设,并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和课程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际运行后反响较好的课程,由我中心颁发课题证书,并参加教育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4. 课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四、课题申报
1.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高校,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有关高校积极申报。
2. 申报课题应具备较好的课程教学及研究基础,原则上已开设一个教学周期以上,每校限报一个课题。
3. 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课程大纲;
(3)课程教学设计(1-3课时);
(4)本课程教学视频(1-3段,每段5分钟);
(5)其他相关材料。
材料提交时间:
2017-07-05至2017-09-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创业类慕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