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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谢宾    发布日期:2017-01-13    查看:864  次

各系(部)、处(室):

根据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东职办﹝2015﹞39号)文件精神,及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申报意向征集情况,现组织2017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示范校、一流校建设项目申报项目类别及立项名额

1    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名额表(非示范校、一流校)

项目名称

拟立项名额

(非示范专业)

拟资助经费

(万元/项)

建设期限

备注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2

2万元/每个

2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

5万元/每门

2


教改项目

重大项目2个

5万元/每项

2

面向全校

重点项目40个

1万元/每项

1-2


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4

2万元/每项

2

面向全校

教学团队

1

5万元/每个

2


校本教材

4

3万元/本

1-2


慕课(SPOC)课程

15

5万/门

2

面向非一流校专业,经费由“学分制改革管理”中列支;示范、一流专业由共享性资源建设及一流校专业列支。

“6+1”专业(群)

教学资源库

4

8万/个

2

“共享型资源建设”中列支

二、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1.示范校建设、一流校建设项目要求

1)申报限制:每人只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限。

2)立项名额:各申报部门严格按照示范校建设任务书、一流校建设任务书及建设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各项目申报名额不限。但为了保证项目的质量,申报项目需要经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得分在75分(百分制)以下的不得立项

3)经费保障:项目经费由各示范建设专业、一流校建设专业列支,项目经费各专业自定,但不得高于质量工程各类项目经费。为了避免申报项目总经费大于三级项目经费总额,需由申报部门、一流办共同提供省示范建设专业及专业群(一流校建设专业)经费支出项目汇总表(加盖两部门公章)。不提交汇总表者不予立项。

4)项目管理:示范校建设、一流校建设的项目申报、立项、管理与验收由教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由各专业及一流办负责,经费的使用与解释归属各专业、一流办。

2.非示范校、一流校建设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申报,由所在系部(处室)初审后,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标准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各项目立项数可以少于拟立项名额数。为了保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质量工程项目,不得兼项,并且只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项质量工程项目。(或每人最多只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两项质量工程项目)有在研项目者,不能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

各项目经费请严格按照表1中项目经费填写,不得超过规定的经费标准。

3.所有建设项目突出协同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现代教育技术等重点,要求项目理念先进,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研究方案具体、可行,预期效果明显,实践性强,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4.课题负责人的工作岗位与拟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吻合度,并能够在本次课题研究中承担实际组织者和主要研究者的责任。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需为我院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

5.已获得立项的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均不予受理。如发现有改头换面重复申报现象,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且该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其他未尽要求,详见《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二)各项目申报指南

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学院将按照申报指南组织形式审查,以及后续的验收工作。申报材料不全,填写方式错误的,一律不予通过。请各位老师明确申报项目的项目来源:示范校建设项目、一流建设项目、教务处资助项目。

(三)建设周期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改重大项目、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慕课(SPOC)课程、“6+1”专业(群)教学资源库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年(自立项文件下达日起),校级教改重点项目、校本教材的建设周期为1-2年(自立项文件下达日起)。

(四)特别说明

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及重大项目的申报表正文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个人信息。预期研究成果中必须有量化的、可测量的成果项目。如不符合要求者,不做退回修改工作,一律不予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信息门户”,选择“质量工程”服务,进入网站申报。亦可直接登录http://dgpt.zlgc.chaoxing.com。网报开放时间及填报指南将在申报网站开通前下发。

(二)评审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28日。过时将无法填报。

(2)系(部)、处(室)审核时间:各系(部)、处(室)以教学秘书/处(室)部门联络员账号登录平台审核各部门的申请项目。部门审核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2日。

(3)教务处审核时间:教务处对材料进行初审,时间为2017年3月3日至3月9日。

(4)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至3月17日。

(5)立项建设与经费下达:专家评审之后,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后正式发文立项以及下达经费,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宾                联系电话:23306023

邮箱:atxbin@dgpt.edu.cn    办公室:行政楼1A214室。

 

附件:1. 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申报指南

      2.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东职办201539号)

   

                                        教务处

                                      2017.1.12